近日,“山东胶州考生志愿被篡改”引发社会高度武汉癫痫病专业医院哪里好关注,最终被篡改者常升被陕西师范大学恢复志愿增加计划录取。本报于8月6日以《山东志愿被篡改考生已被录取 篡改者是否担刑责意见不一》进行了报道。
随即,山东单县再次爆出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目前涉嫌篡改者已被刑事拘留。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高考志愿被,修改考生志愿;也有同窗好友出于个人目的,修改同学志愿。
对癫痫患者饮食护理注意事项此,有关专家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考志愿被篡改屡屡发生,学校、教师以及学生自身都有一定责任。同时,教育部门要完善招生系统,建立针对性救济机制,保证被篡改考生“受教育权”实现,此外,他还建议可以通过刑法修正案形式,将“篡改高考志愿”这类行为予以入刑。
个别教师为牟利篡改
2011年,安徽省37名考生志愿被院校“推荐”一名学生,可获利300元。
2012年,四川眉山12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经查,李文松、秦科斌系三河职业学院的招生老师,李文松曾向时任万胜高中教务处副主任的徐泽如索要了301名高考学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承诺入学一名学生就给予一定好处费。李文松收到信息后,安排秦科斌篡改部分学生的高考志愿。6月28日,秦科斌在高考志愿填报最后一天,非法登录考生志愿填报系统,篡改了周某等12名考生的志愿,将相关志愿改为四川三河学院。
2013年,河北29名考生志愿被篡改。闫某就职于石家庄某公司,负责为某职业学院招生。为多赚提成,闫某利用其在宣传某职业学院时搜集到的一些考生考号及登录密码,擅自篡改了29名考生的报考志愿,将6名未报考该职业学院的考生志愿改为报考该校,将23名第一志愿并非该校的考生改为银川癫痫病医院哪家比较好第一志愿报考该校,致使上述29名学生全部被该职业学院录取。
2014年,江西3名高考生志愿被篡改。彭泽县二中老师汪锋华也以代管名义获得了学生的密码,汪锋华称是因“要查看学生是否漏报志愿”而代为学生保管密码。篡改学生志愿也是他所为,原因是“考虑到考生分数情况,报考第二志愿学校更容易被录取”。据报道,这起事件很可能与某些高职院校争抢生源有关,高职院校往往通过给回扣吸引高中教师介绍生源。
同窗好友出于私利篡改
2014年,山西考生梁继鹏高考志愿被同学篡改。经查,刘某与受害人均系平遥县某学校高中补习生,知道对方的考号和密码号。2014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看到梁某某发到同学QQ群内的报考志愿后,出于恶作剧目的,篡改了梁志鹏的志愿。
2015年,河南考生杨某高考志愿被篡改。当年6月27日凌晨,周口市考生杨某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其高考志愿已修改并保存成功。经公安机关查明,因考生杨某与同班同学赵某有矛盾,在学校统计全班高考信息时,赵某看到杨某的高考填报志愿信息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并对杨某的高考志愿进行了篡改。
在这次“胶州考生志愿被篡改”事件中,篡改者郭某与被篡改着常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在常升填报时,郭某窃取了常升的密码,而且常升的密码非常简单,为生日组合。由于两人都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郭某考虑到自己分数低于常升,为增加录取机会,修改了常升的填报志愿。
除了个别老师以及同窗好友篡改志愿外,记者发现,也有社会人员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志愿填报系统,修改志愿的例子。
2013年,海南740分考生王业广志愿被篡改,与自己心仪大学无缘。据悉,王业广是在网吧填报高考志愿,修改志愿的IP地址来自河南。招生部门表示,如果其本人没有泄露过填报密码的话,那极有可能问题出在网络病毒或木马上。另外,考生首次登录后必须更改初始密码,王广业没有修改初始密码也有可能与此事有关。
“从目前发生的这些案件看,篡改的主体无外乎两类,一类是具有直接关系的老师,一类是知悉登入信息的学生,背后都有一定的利益。”山东省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向阳建议,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老师提供适当建议是好事,但决不能一手包办,决定权应当在学生手中,“招生机构及学校应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这种意识深入老师与学生心中。”
对于高考志愿网络填报系统,于向阳表示:“可适当增加技术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增加电话提醒、短信验证或者手机扫码登陆等功能。”
在这些考生志愿被篡改事件中,很大程度上源于考生自身原因,于向阳建议,考生应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增加密码的复杂性,同时还要提高警惕性,严防密码被他人窃取。
专家建议可将“高考篡改志愿”入刑
记者梳理发现,虽然很多考生最终被恢复予以录取,但也有考生不那么幸运,最终 “遗憾终生”。2013年河北发生的高考志愿被篡改中,29名学生全部被该职业学院录取,有些考生无法进入自己实际填报的学校学习,有些考生不得不选择复读,有些考生到省教育考试院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于向阳表示,教育招生部门及相关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相应救济机制,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考生,无论什么时间发现,都应当恢复考生志愿,予以录取,“这种实质的救济机制最终也应当上升到相关法律法规层面,通过一定形式予以体现。”
针对当下篡改他人报考志愿已呈类型化出现,以及对篡改者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意见不一现状,于向阳建议:“可以通过刑法修正案,参考‘替考入刑’的方式,对篡改者行为明确入刑,毕竟篡改高考志愿与替考只是涉及不同阶段而已。”